德昌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德昌,隶属于凉山彝族自治州,位于四川省西南部攀西经济走廊的腹心地带,被列为四川省都市群发展规划中攀西地区唯一的小城市。全县幅员2288平方公里,大部门地区属富庶的安宁河谷平原,辖3镇20个乡,县内有汉、彝、傈僳等17个民族,总人口18余万。县城所在地德州镇,城区面积2平方公里,人口3.2万。德昌属亚热带高原季风为基带的立体气候,年均气温18摄氏度,年均降水1049毫米,无霜期300天以上,常年日照数为2147小时,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是发展“三高”农业,建设绿色食品基地的理想之地。德昌香米、昌米、建昌板鸭德昌水牛、德昌杉等地方名优特产誉满川内外。已形成烤烟、蚕桑、蔗糖、畜牧业、早市蔬菜等支柱产业和生产基地。德昌地处长江上游林区,森林覆盖率为44%境内有大小河流50余条,水能资源丰沛,理论蕴藏量73万千瓦,已开发4万千瓦,规划设计的三棵树电站装机5万千瓦。县境内矿产资源富集,已知矿点和矿化点200多个,经地质部门勘察过的有22个,其中大型矿1个、中型矿5个、小型矿8个,尤以高品位硅石、稀土、瓷土、硅藻土、石灰岩储量最丰。德昌以“攀西燕子城”(又名,凤凰城)蜚声海内外,其旅游资源极富特色。著名的螺髻山主峰位于县内银鹿乡,距108国道约12公里处,景区内有第四纪冰川遗迹,120多种杜鹃花及众多高山湖泊;保存完好的溶洞群、字库塔、清代进士第、二滩库区等自然及人文景观如明珠般散布县境内。这里民风古朴,尤以吸引众多学者考究的傈僳族传统习俗留最为完整。